2023级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截至4月20日为止无故拖欠学费的2023级学生不予注册(不注册学生不具有学习资格,停止线上学习和考核)。
学生可根据学院网站缴费通知,扫描学校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学费缴纳。因拖欠学费未能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将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按期毕业。
特此通知!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