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接到部分考生和家长咨询成人高考报名、学费等事宜。为防止不良机构和个人冒充学校进行非法活动,侵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权益,损害学校声誉,现声明如下:
1.除签约校外教学点外(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搜索-校外教学点),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工作。校内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假借学校、学院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属违规、违法和欺诈行为,均属于其个体行为,与我院正常办学无关。学校鼓励涉事方积极维权,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工商管理,司法机关或学校纪检部门及时反映和积极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办学行为进行合理监督。
2.学费标准已经公布。我校成人教育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吉发改价调联[2023]152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标准均已在学院网站公开,请考生自行查阅核实。学院已明确要求各签约的校外教学站点“不允许超范围、超标准收取额外费用”, 延边大学除了学费以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不再续签联合办学协议。学校各签约校外教学站点已向学校承诺:从未向考生进行过任何“免考”、“免学”、“保录取”、“包学位”等事宜。
3.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管理委员会电话:
0433-2733306、2733300、2733311
以上情况,特此严正声明。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