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网院新闻中心发布日期:2024-03-29 15:26:59阅读次数:
各校外教学点:

    为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广告发布管理的规定,继续加强我校招生宣传管理工作,校外教学点招生宣传材料,需经校本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制作发布。对违反招生宣传纪律的校外教学点,学校将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各站点填写《延边大学校外教学点招生宣传广告备案表》,2024年4月月20日前发送到2140307174@qq.com。宣传期间如有更改宣传内容的教学点应及时上报到学校。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3-2436560、2733306

 

附件:备案表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