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高中起点本科学生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院新闻中心发布日期:2023-11-24 11:01:48阅读次数:

各校外教学点:

2019级学院高中起点本科(预计20241月毕业)学生的毕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延边大学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文件及相关要求,为做好学院2019级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毕业生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9级高中起点本科学生。

二、审查要求

1、毕业资格审查是毕业生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其有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2、各校外教学点务必组织预毕业生本人对预毕业生名单中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层次、学习形式等)逐一认真进行校对,依据学信网上学籍数据核对每位毕业生信息,经校外教学点核实确认、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学院教务处。因毕业生信息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校外教学点自负。

3、本次资格审查时间定为:20231122日至1227日。各校外教学点认真地组织好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后,请于20231127日止,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过期学院不予受理)。

三、上报材料

  12019级(高本)预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名册(纸质及电子文本)

22019级(高本)预毕业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成绩单根据学习平台成绩导出填写,毕业论文成绩不在此处填写。

32019级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pdf版、毕业论文汇总表和论文查重报告pdf版(电子版、纸质)

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要求,请在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页文档下载兰中查询“延边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4、本次预毕业生的新华社图像采集照片

截止20231127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毕业照片或录取毕业照片审核未通过者,不能按时毕业后果自负。

 

注:

1、“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册”、 “毕业生课程成绩汇总表”、 “本科毕业论文汇总表”等纸质版必须由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校外教学点公章后上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否则不予受理。

2、“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册”、“毕业生课程成绩汇总表”、“本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汇总表”、图像采集照片等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申老师。

3、所上报材料须按学院的固定格式(QQ群共享文件)上报,否则学院不予受理。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