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7月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2023年7月预毕业生(2021级本专科学生)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提供2023年7月预毕业生名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经函授站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7月预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电子版、论文成绩报告单纸质版(盖章扫描)和电子版,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报告单按毕业生专业升序排列;
3、提供2023年7月预毕业生的图像采集照片,照片提交顺序须按预毕业生名册顺序排序;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各函授站负责老师务必认真负责,关心学生,协助学生完成学习培养的关键环节;
2、各函授站的学生成绩可以通过学习平台查询,通过线下考核和线上学习成绩综合体现学生学习过程;
3、各函授站上报材料前与学院党政办公室核对学生缴费情况,未足额缴纳学费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4、各站点预毕业学生名册须经函授站法人签字和盖章;
5、毕业图像采集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学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生采集的合格照片须经排序后联系学院再邮寄;
6、材料上报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教务办:0433-2733305 2436568
党政办:0433-2733303 2733300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