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动教学管理水平提升,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我院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延边大学函授站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要求,经2020年7月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函授站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与我校签约的函授站、教学中心
二、检查内容
2019级学生在线学习情况;2020级学生注册和在线学习情况;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情况;财务管理与学费代收代缴情况;试卷归档与教学痕迹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阶段;2.现场检查;
四、具体安排
1.8月11日—18日,自查阶段,提交自查报告(模版见附件);
2.8月19日—26日,现场检查阶段评测打分,公布检查结果;
其中,现场检查阶段采取动态抽查、随机访谈和查阅历史数据等方式进行。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函授站按不合格处理。
五、结果处理
根据《延边大学函授站管理规定(修订)》,本次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的函授站可续签联合办学协议继续招生,不合格函授站将不签订协议、限期整改的同时暂停招生。此次检查结果将上报吉林省教育厅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作为年度函授站备案依据,检查结果将适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0433-2733300/2733301
邮箱:1319142340@qq.com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附件:自查报告(模板)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