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教学、提高培养质量的通知

来源:网院新闻中心发布日期:2019-12-10 16:17:00阅读次数:
地区函授站:

积极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贯彻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延边大学全面振兴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根据2019年12月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教学,强化教学过程提高培养质量。具体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回归教育常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函授站要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帮助我院学生养成良好学习观念,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利用学习资源提升自己,实现的过程真实发生要检查和督促生付出时间和精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创新教学模式明确领导责任。教育信息化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函授站要认真执行我院实行的集中面授+网络教学”教学模式,推动线下面授和线上学习的深度融合学院院长是教学第一责任人,学院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各函授站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教学主要责任人网络教学是监督检查和签订协议的重要因素,是学生获得学习成绩和毕业资格的关键指标。

3.把控时间进度,及时组织落实学院已完成第三方网络教学平台“延边大学-青书学堂”的建设工作。各函授站要认真组织所有在籍学生尽快完成网上注册和学习环节,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其中,学生注册时间截止12月20日;18级学习第4第5学期课程,19级学习第2第3学期课程;18级第4学期和19级第2学期学习时间截止2020年1月20日;18级第5学期和19级第3学期学习时间截止2020年3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网教平台不收取18级和19级学生的任何费用。

4、咨询电话:0433-2436568(张主任)/2733311(金院长)/2733301(吴院长)

                                
延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10日